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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安平新聞
 
65歲以上長者補助健康檢查費用訊息
公告單位:
社政課
公告日期:
2010-01-20
附件圖片:
附件檔案:
公告內容:
為達到早期發現、及早治療以維護長者的健康,99年度台南市政府補助連續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,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1,320人健康檢查費用,該健康檢查費用補助是針對健保局健康檢查以外之項目作補助。
 
建議檢查項目為:
X光檢查(X光大片檢查瞭解胸部器官疾病)、血液生化檢查(血脂肪檢查HDL、LDL、低密度脂蛋白,心血管檢查CPK、LDH,膽功能檢查T-Bi1、D-Bi1)、心電圖檢查(瞭解心律及心臟功能檢查)、腹部超音波(發現結石、脂肪肝、腫瘤等)、大腸、直腸癌篩檢;長者可依建議檢查項目作檢查,或依醫師之建議增減檢查項目(惟建議檢查項目至少要作一項檢查)。
 
申請程序為:
1、登記:
(一)地點:各區公所社政課。
(二)時間:自本計畫下達後至99年11月30日止(或額滿為止)。
(三)登記者:長者本人或家屬。
(四)應攜帶證件:身分證、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及印章。
2、檢查:
(一)檢查醫院名稱:台南市區域級以上醫院(成大醫學院附設醫院、郭綜合醫院、台南市立醫院、新樓醫院、署立台南醫院等)或全國區域級以上醫院均可。
(二)檢查時間:自本計畫下達後至99年11月30日止。
(三)申請金額;檢查費用未達1000元,依實際支付醫院之費用補助;檢查費用超過1000元時,最高補助1000元,每人以一次為限(回診費用不補助)。
(四)檢查費用未達1000元(含1000元)不需支付費用給醫院;檢查費用超過1000元時,超過部分請直接付給醫院。
(五)申請人如至非本市區域級以上醫院辦理健康檢查,請先支付費用給醫院,再攜帶印章、醫院收據、健康檢查項目清單及郵局存簿封面影本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請款,補助之費用於完成請款程序後匯入申請人郵局存簿內。

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社政課彭大仁(電話:2951915)

 

發稿人:台南市安平區公所彭大仁   電話:2951915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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